一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《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》(安监总管四[2014]17号)要求,迅速启动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,召开会议并分片举办专题培训。推动各市建立1至2个小型企业标准化创建示范县,每个县建立不少于1至2个示范乡镇,每个乡镇建立不少于2个示范企业,抓好典型示范,发挥引领作用,适时组织现场经验交流,以点带面全面推进。
二是推进规模以上企业达标工作。对于未达标企业加大工作力度,督促尽快按要求整改达标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来抓,并作为全年目标考核和安全承诺的重要内容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。
三是做好已达标企业管理。督促已达标企业持之以恒的强化安全管理,企业每年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定,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审核公告部门,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符合标准规定;对拒不实施年度自评或不按时提交年度自评报告的企业,要加强执法检查。 |